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的办理(国税)
更新时间:2016-3-31 15:04:45 来源: 浏览次数:1205
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咨询电话:18029190123 0769-87869998
内容摘要:香港登尼特集团东莞公司提供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服务。
一、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办理途径
委托香港登尼特集团东莞公司专业财税人员办理
二、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适用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四、东莞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所需资料
(一)办理《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所需要的申请资料可根据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环节要求提供的资料作调整。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相应的提供相关资料。
(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文书编号:?210106)
(2)纳税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与工商变更无关时提供)
五、东莞公司税务变更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2、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六、东莞公司税务变更登记证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七、东莞公司税务变更登记证变更办理的程序
申请人或委托机构依法提出申请,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受理、核发税务登记证件。非当场办结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税部门的《税务登记证件领取通知单》到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八、东莞公司税务变更登记证注意事项
纳税人变更名称的应当先缴销发票。
关于东莞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注东莞登尼特财税人员咨询电话18029190123,或随时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或东莞网站:www.dgtannet.com。登尼特东莞公司:观澜湖度假区内,塘厦镇莆心湖商业街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