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结构静态设计
更新时间:2016-3-31 17:23:10 来源: 浏览次数:1440
股权结构设计咨询电话:18029190123 0769-87869998
股权将是稳定创业团队、融资、员工持股的起点,在企业创建初期股权设计时就应考虑到这些要素。
一个好的产品构想,一个独特的商业模式,都可能成为创业的理由。但创业初期,创始人往往会忽略公司的产权设置及其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对于创业企业而言,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好坏将直接影响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要使企业从根基上良性、健康,就要从专业、理性的角度来合理安排股权结构,同时匹配恰当的公司治理机制,避免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令创始人陷入两难境地,也以免带来股权纠纷的隐患。
静态设计:股权与投票权适度分离
在多轮融资后,创业团队的股权在不断稀释,如何保障在企业内的话语权?创业企业在股权结构设计时需要适当把股权与投票权分离。
分离方式可以采用AB股双层股权结构,即AB股投票权与实际股权比例不一致,其中B股投票权往往是A股投票权的多倍设计方案,一般为A股的10倍投票权。如,京东经营管理团队尽管上市前股权比例只有23%左右,但是投票权高达56%,而上市后更是由于经营团队有5.56亿股B股,其投票权相对其他A股的10倍,加上其他股东放弃的部分,经营团队投票权达到了83.7%。
同样,Facebook上市时采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上市后创始团队个人投票权达到56.9%的绝对控制权地位。又如,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创始人持有谷歌股票尽管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他们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可见创业企业在股权结构设计中可以设立资本方与经营团队的各自利益分配与决策的分离机制。对于国内公司而言,虽然上市公司还没有出现AB股模式,但是非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利用公司法“股东之间相互约定的除外”来设计合适的AB股模式,为未来资本方与决策方搭建合理的股权结构。
关于股权结构设计进一步查询,
欢迎随时拨打东莞登尼特咨询电话18029170123,或随时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或东莞网站:www.dgtannet.com。登尼特东莞公司:观澜湖度假区内,塘厦镇莆心湖商业街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