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商标和内地商标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18-1-5 12:12:48 来源: 浏览次数:1835
香港不仅是享誉世界的大都市、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其文化产业也颇为知名,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时装及珠宝设计等,也走在世界前列。作为国际商贸中心,香港向投资者提供相对较好的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了相对公平自由的经商环境。
而香港海关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工作,包括调查涉嫌侵犯商标、版权以及虚假商品说明的投诉,具有搜查权和扣押权,并在边境采取执法措施。
在香港,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保护可简要概括如下:
香港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
商标具有地域性,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在香港不会自动受到保护,反之亦然。要想让商标在内地和香港均取得保护,需要分别在内地和香港注册。
商标注册
依据香港《商标条例》(第559章)及《商标规则》(第559A章)注册 。
按照香港知产署商标注册处公布的信息,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总而言之,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记,就可以注册为商标。
在香港,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防御商标(注:在香港极为驰名的商标可获防御商标保护),或声音、气味或其他非传统商标;或以立体形状或颜色作为商标/商标的要素,需另外填写表格,否则商标注册处将不会把本申请视作该类商标。
同内地一样,在香港申请商标也需要按照尼斯分类列明拟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服务所属类别。
同内地一样,申请商标必须考虑商标:①是否显著②是否为商品或服务的描述③是否为该行业的通用语言④他人已申请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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